法律问题

中证信用:发行人与鼎城易融、上海锋之行存在单笔争议标的超过5,000万元的合同纠纷仲裁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1-09-28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中证信用
审核编号
100103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86页至第388页、第5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9年1月,因渤海信托·中证恒益1号单一资金信托不足以分配公司的信托本金和收益,公司依据差额补足协议申请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定鼎城易融、上海锋之行和李海燕履行差额补足义务,支付差额补足款73,873,871.17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19年1月10日,法院裁定查封、扣押、冻结相关方名下价值人民币73,873,871.17元财产。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及2020年3月26日与相关方达成和解及补充协议,约定相关方于2021年6月21日前向公司付款不低于800万元,且公司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剩余款项17,566,030.36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解协议正在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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