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正强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通过关联方转贷及关联方代收代付款项,需核查是否构成资金占用、利益输送、体外循环或发行上市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9-2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正强股份
审核编号
100071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35页至第1-1-137页;第3-3-1-17页至第3-3-1-1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7年,关联方杭州萧山义蓬工华纺织品经营部因资金需求向公司借款,其他应收款本期增加3,522.46万元,期末已收回本金,并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清利息,2017年度结算资金占用费169.63万元。部分借款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借出和归还,发行人向该关联方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借出225.82万元,该关联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偿还1,822.46万元。2017年,公司与关联方杭州明记机械有限公司和杭州萧然汽车配件厂分别各发生一笔1,000.00万元转贷资金往来,系因贷款银行放款要求将资金用于支付货款且明确支付对象,公司收到贷款后转入相关关联方,关联方于收款当日或次日返还公司,贷款资金由公司使用并偿还。报告期内还存在正强控股、傅芸、傅强代发行人或子公司支付社保公积金、员工年终奖、垃圾清理费及傅强代收废料款等关联方代收代付款项,相关款项已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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