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宽创国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民生投资之间存在尚未完全解除的业绩补偿及股份回购等对赌安排,业绩补偿条款已触发但申报稿披露时尚未实际履行。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09-17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2017年12月28日,民生投资与张东、李丹签署《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发行人2017年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若低于承诺净利润,张东、李丹应向民生投资现金补偿。协议还约定发行人在投资款到位后3年内完成沪深交易所IPO,否则民生投资有权要求张东、李丹现金收购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份;IPO申请受理后相关回购条款自动失效或按审核要求终止,若IPO被否决或撤回则效力自动恢复或由各方重新签署补充协议。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业绩补偿条款虽已触发但尚未实际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