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润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并与实际控制人相关主体华润股份存在资金集中管理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9-08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往来;2017年末、2018年末存在较大关联方往来余额,2019年末已清理。公司于报告期期初已加入华润股份资金集中管理安排;2015年,公司与华润股份签订《循环贷款协议》,约定华润股份向公司提供5亿元借款额度,并通过归集存款冲减借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