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争光股份:发行人曾通过财务人员个人账户支付无票费用、发放少数核心员工薪酬,并存在员工代收货款的内控不规范情形,涉及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及销售回款内控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1-09-0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争光股份
审核编号
100087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59页至第1-1-16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7年至2019年,争光股份为支付部分无票费用,以及为减少员工个人税负、避免其他员工产生不满,通过第三方代开发票并将资金转入财务出纳个人银行账户,用于支付无票费用及发放少数核心员工薪酬,金额分别为178.13万元、251.29万元、306.7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还存在通过员工代收货款的情形,金额分别为39.05万元、64.40万元、34.29万元及7.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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