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争光股份:注册稿报告期内披露发行人曾存在个人卡收付款、第三方代收货款、少量现金交易等内控不规范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1-09-03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8年至2019年,争光股份通过第三方代开发票并将资金转入财务出纳个人银行账户,用于支付无票费用及发放少数核心员工薪酬,2018年、2019年金额分别为251.29万元、306.78万元;其中个人卡发放职工薪酬合计167.3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还存在员工代收货款,金额分别为64.40万元、34.29万元、7.4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16%、0.08%、0.02%;并存在少量现金销售、现金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