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鸿富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劳务派遣单位资质,以及发行人及境内子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差异的合规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1-09-0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东莞鸿富瀚浩、淮安鸿富瀚及烨德实业存在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形,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劳务派遣人数为16人,占用工总人数比例为1.27%,未超过10%。合作劳务派遣公司均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人员社保费用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缴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发行人社保缴纳比例分别为79.44%、82.71%、96.34%、90.28%;公积金缴纳比例分别为62.18%、33.65%、96.95%、92.29%。未缴原因包括新员工错过统一缴纳时间、超过法定参保或缴纳年龄、境外及港澳台员工不能缴纳、个人异地缴纳,以及新设子公司公积金制度逐步建设完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