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鸿富瀚: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拆入、关联担保、关联交易审批及补充确认是否影响发行人独立性并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9-0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鸿富瀚
审核编号
100097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67页至第1-1-173页;第3-3-1-32页至第3-3-1-33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7年度,公司向深圳市思撰实业有限公司拆入110万元用于短期资金周转,短期内归还且未支付利息;2019年以来未发生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拆出资金,不存在为合并口径之外的关联方提供担保;存在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2019年11月股改前,关联交易按当时制度履行内部签批程序;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并在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中规定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回避制度。2020年9月1日和2020年9月17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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