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鸿富瀚:曾在富士康集团任职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否违反竞业禁止或保密义务,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来源于其在富士康集团的职务发明。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9-0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张定武、陶兴厚、李涛、陈新峰、杨钢、邓佑礼等曾在富士康集团任职。上述人员离职前任单位至今时间均已超过两年,未收到竞业限制通知或经济补偿。发行人核心技术均为发明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利用发行人物质技术条件、履行发行人工作任务开发完成;张定武、张定概、杨钢作为部分专利发明人,相关专利均为2017年之后申请、2018年7月之后取得授权,距其离开原单位多年。张定武2008年2月至2009年12月任职富准精密业务员,同时仅担任鸿富瀚有限监事,未参与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