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明士达: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域名及两项境外注册商标尚未办理完成权利人更名手续。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1-08-31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明士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其资产、债权债务由股份公司承继,仅需将有关财产权属证书的权利人名称由“浙江明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明士达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域名及两项境外注册商标尚未办理完成商标权人更名手续外,其他主要财产权属证书的证载权利人名称已变更为“浙江明士达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