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明士达: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转贷及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往来等资金内控不规范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8-31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浙江明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明士达
审核编号
100146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32页至第1-1-134页;第1-1-146页至第1-1-149页;第3-3-1-28页至第3-3-1-3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2018年至2019年,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转贷及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往来。转贷金额为2018年47,360.00万元、2019年18,500.00万元;无真实交易背景收到票据为2018年10,312.81万元、2019年4,013.84万元;无真实交易背景支付票据为2018年10,517.62万元、2019年5,554.68万元。相关资金、贷款、票据披露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关联方资金拆借,不属于主观恶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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