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飞通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业政策、土地管理、环评手续、合作建设及独立性影响的合规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1-08-30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国产卫星技术应用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数字电台设备扩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均为飞通科技,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31,912.12万元。法律意见书披露,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且已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办理必要备案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及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访谈文件,三个募投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备案/审批手续;募投项目不存在与他人合作建设情形,实施后不会引致发行人与股东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