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真美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足额缴纳情形,需关注补缴及行政处罚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1-08-30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广东真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真美股份
审核编号
100090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4页、第1-1-69页至第1-1-72页、第3-3-1-1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存在新入职正在办理、当月申报缴纳前离职、达到退休年龄、已在其他单位缴纳、自愿放弃、已缴纳新农合或新农保等原因导致社保、公积金未缴纳情形。按自愿放弃购买的符合参缴条件员工测算,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可能需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合计分别为33.64万元、207.18万元、134.98万元、95.76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2.74%、4.11%、2.20%、1.76%。截至2020年8月,社保、公积金缴纳比例已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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