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西藏多瑞: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新增股东之间存在股权回购等对赌安排,需关注发行人是否作为义务主体、恢复条款是否影响控制权稳定及投资者权益。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08-2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9年12月,西藏嘉康向嘉兴秋昱转让发行人10.86%股权,同时海峡高新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8.9655万元;发行人控股股东西藏嘉康、实际控制人邓勇分别与嘉兴秋昱、海峡高新签署补充协议,就IPO上市申报及股权回购安排进行约定,并约定如发行人IPO申请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并受理,则股权回购相关条款自动终止。申报稿披露,发行人未作为对赌事项当事人,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情形,不存在与发行人上市后市值挂钩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