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西藏多瑞: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方资金拆借及关联担保,需关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内部控制和独立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1-08-2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对西藏嘉康、般瑞佳、博瑞佳、泰思诺(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存在资金拆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亦存在向西藏嘉康、般瑞佳、博瑞佳等资金拆入。相关资金拆借行为系资金周转之用,多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或支付利息;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