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西藏多瑞: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嘉兴秋昱、海峡高新存在IPO申报及股权回购安排,需关注发行人是否承担义务、恢复条款是否影响控制权及是否符合创业板审核问答要求。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08-2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西藏多瑞
审核编号
1000979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56页至第1-1-59页;第3-6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西藏嘉康、邓勇与嘉兴秋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海峡高新签署《投资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西藏嘉康承诺发行人不迟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IPO上市;在未能按期上市、实际控制人或发行人发生严重行政或刑事违法且构成上市障碍、核心业务重大变化、损害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借贷/担保、违反协议且未补救等情形下,投资人有权要求西藏嘉康按8%年化单利回购,海峡高新安排中邓勇承担连带责任;海峡高新安排另包括2020年12月31日仍未完成一致性评价的触发条件。对赌条款自IPO申请材料提交并受理之日起终止,如终止审理或不予核准/注册则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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