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凯盛新材:注册稿披露发行人三项涉诉专利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发行人败诉,另存在Polymer公司、澳瑞玛专利侵权纠纷及相关行政诉讼第三人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及诉讼 · 2021-08-1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凯盛新材
审核编号
1000208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46页至第1-1-47页;第3-3-1-151页、第3-3-1-15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澳瑞玛、普利米斯请求确认发行人三项发明专利归其共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发行人败诉,发行人面临丧失上述专利所有权的风险。发行人聘请专业机构比对实际应用技术、募投项目应用技术与三项专利,认为既不相同也不等同;三项涉诉专利中“间苯二甲酰氯生产工艺及其生产装置”“间甲基苯甲酰氯的高效液相色谱分析方法”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专利权无效。另,Polymer公司及澳瑞玛曾以“高玻璃化转变温度结晶型聚醚酮酮树脂材料的制备方法”专利起诉发行人侵权,山东省高院因涉案专利被宣告无效裁定驳回起诉且裁定生效;澳瑞玛另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撤销无效宣告决定,发行人为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0月开庭,注册稿签署日发行人尚未收到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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