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汇隆新材:注册稿补充披露2010年沈顺华、朱子香债转股出资及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出资资产权属转移、代持或其他协议安排、税收合规情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1-07-2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0年5月,沈顺华以其对汇隆有限享有的1,745万元债权转为1,745万元股权,朱子香以其对汇隆有限享有的400万元债权转为400万元股权。相关债权主要因扩大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形成,未约定利息,债权转股权时尚未偿还。该次债转股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湖州德信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湖州德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由工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稿披露发行人历次出资均已按期足额缴纳并办理工商登记,不存在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历次股权变动不存在代持或其他协议安排;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分红、整体变更过程中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