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能辉科技:发行人及相关股东与外部投资者签署的投资协议中存在股份回购、优先受让权及随售权等特殊条款。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07-0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能辉控股、浙江同辉、浙江众辉等与济南晟兴、济南晟泽、嘉兴一闻、北京中融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在发行人未能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准予发行文件或被境内上市公司并购、证监会受理后被终止审查或主动撤回申请、发行人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质性违反陈述保证或主要义务致使发行人不符合上市实质条件等情形下,投资者有权要求除浙江众辉外的原股东回购股份;相关协议还约定优先受让权及随售权。相关条款随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材料申报自动失效,如公司上市申请被否决或撤回则恢复效力并具有追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