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田新材:发行人历史上存在投资者与实际控制人约定业绩承诺、回购权、清算优先权、反稀释等特殊权利条款的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06-24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安徽金田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金田新材
审核编号
100119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8页至第1-1-47页;第3-3-1-2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股本演变过程中,实际控制人与外部投资机构存在业绩承诺、回购等协议安排;相关协议包括丰德瑞投资、徐邦伟、同安基金、宿迁开盛、海源海汇、桐城兴财、中投建华、中投嘉华、安庆安元等投资或受让股份时与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签署的附属协议、补充协议或投资协议,涉及确保未来上市、业绩承诺及补偿、回购权、清算优先权、优先认购、优先购买、共同出售、股权维持及转让限制、反稀释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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