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田新材: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程序瑕疵、关联方短暂资金占用、为关联方担保及关联方转贷等规范性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6-24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关联方拆入资金、向关联方拆出资金、关联方担保、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等关联交易。2017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因向金田集团多还拆借资金,导致金田集团短暂占用发行人资金,2017年度拆出600.00万元并收回本息600.08万元,2020年1-6月拆出1,655.00万元并收回本息1,655.82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曾为江苏朗博、苍南县利博提供担保,相关担保已解除;金田新材还基于融资需求向桐城建投提供反担保。法律意见书披露,部分关联交易存在瑕疵,包括温州金田为关联方苍南利博提供担保时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发行人向担保关联方桐城建投提供反担保时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关联方向发行人提供借款总额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每年度3亿元借款总额、关联方短暂占用资金、宿迁金田与关联方江苏朗博的转贷行为不符合与借款行之间的合同约定。2017年1月,宿迁金田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将1,900万元贷款支付给关联方江苏朗博后由其转回宿迁金田使用,并于2017年1月25日归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