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田新材:发行人2018年、2019年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比例限制。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1-06-24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安徽金田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金田新材
审核编号
100119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01页至第1-1-102页;第3-3-1-45页至第3-3-1-4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境内子公司与温州瓯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无锡诚智中杰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及宿迁宏华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等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劳务派遣单位均拥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相应业务资质,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30日,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0人、282人、243人、115人,占用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0.00%、16.13%、14.29%、6.93%;2018年、2019年存在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用工总量10%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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