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田新材:报告期内温州艾普受到三次简易税务处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1-06-24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除温州艾普受到总计1,300元罚款的三次简易税务处罚外,金田新材及子公司最近三年内均依法纳税,不存在因违反税收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税收行政处罚的情形。2018年7月6日,温州艾普因其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被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龙港税务分局以简易程序罚款900元,并于当日缴纳。2019年1月11日,温州艾普因2017年6月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未按期申报,被罚款200元,并于当日缴纳。2019年1月11日,温州艾普因2018年5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按期申报,被罚款200元,并于当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