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百泽: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达晨财信、奥龙腾、中银国际、汇银富成等股东之间历史上存在回购、价格调整等对赌或特别权利安排,需关注是否已解除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06-18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06年金百泽有限、湖南信托、达晨财信、武守坤、武守永、周福才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书》,约定湖南信托、达晨财信在未能按期上市、因投资前财务报表瑕疵受处罚未能上市、存在投资方不知情账外现金收入等情形下有权要求回购;2008年奥龙腾等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利润未达标的价格调整和未按期上市的回购权;2011年中银国际与武守坤签署协议,约定未按期上市时武守坤有义务购买中银国际股权;2016年汇银富成与金百泽、武守坤签署相关协议,约定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实现合格IPO时汇银富成有权要求武守坤回购其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