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百泽:发行人股本演变过程中涉及自然人股东未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后续补缴的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1-06-18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0年6月,金百泽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过程中存在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形,自然人发起人武守坤、武守永、张珊珊未就此缴纳个人所得税。2016年3月至4月,武守坤向李敬虹、田洋、熊晓琴、武淑梅、梁科杰、冯映明等20名员工转让股份进行激励时,未就其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018年1月,武守坤向黄伟强转让部分股份时,亦未就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