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钟恒新材: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为全体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存在第三方及关联方代缴社保、公积金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1-06-09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常州钟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钟恒新材
审核编号
100132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0页、第1-1-72页至第1-1-76页;第3-3-1-36页至第3-3-1-3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185人、193人、195人和207人;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180人、183人、190人和198人,缴纳比例分别为97.30%、94.82%、97.44%和95.65%;公积金缴纳人数分别为179人、178人、187人和201人,缴纳比例分别为96.76%、92.23%、95.90%和97.10%。公司存在未为试用期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2018年和2019年测算可能补缴住房公积金分别为0.61万元和0.18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南京宁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人事代理服务协议,由其代缴部分员工社保及公积金;同时发行人亦存在委托江阴中达软塑、申达集团、南京金中达、江阴金中达等关联方代缴社保及公积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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