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钟恒新材: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使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并形成资金占用,以及通过个人卡发放薪酬、报销无票费用等不规范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1-06-09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常州钟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钟恒新材
审核编号
100132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58页至第1-1-160页;第3-3-1-41页至第3-3-1-4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个人卡与控股股东申达集团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形,该事项形成资金占用;各报告期末,申达集团通过前述形式占用发行人资金余额分别为50.00万元、204.85万元、276.86万元和0万元。此外,公司通过个人卡收取处理膜和废料收入,报告期内金额分别为56.67万元、0万元、101.80万元和97.62万元;公司还向部分运输商、辅材供应商支付款项,前述资金最终用于发放员工薪酬或报销无票费用。报告期内通过个人卡向员工发放薪酬金额分别为246.34万元、221.46万元、548.57万元和61.90万元,通过个人卡报销招待费金额分别为0万元、44.21万元、77.77万元和75.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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