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乐的美: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资金拆借并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6-07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2019年6月,关联方袁艳萍向乐的美借款200万元,年利率4.5%,用途为个人资金周转,截至2019年10月已归还本息;2019年6月,关联方袁灵向东莞乐的美借款50万元,年利率4.5%,用途为个人资金周转,截至2019年10月已归还本息。上述资金拆借经发行人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资金及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款项已归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