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柴股份:报告期内发行人曾通过员工个人银行账户代收货款,涉及资金收款路径和内控制度规范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1-06-0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2017年至2019年,公司通过员工代收货款金额分别为5,479.58万元、2,473.94万元和185.9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30%、1.41%和0.10%,逐年减少且占比较低。
法律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1-06-02 · 注册生效
申报稿披露,2017年至2019年,公司通过员工代收货款金额分别为5,479.58万元、2,473.94万元和185.9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30%、1.41%和0.10%,逐年减少且占比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