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浩通科技:发行人与徐高创投及相关股东曾存在对赌及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包括业绩补偿、反稀释、优先购买/出售、赎回、清算、经营决策权及效力恢复条款。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05-2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4年5月,夏军向徐高创投转让500万股股份,徐高创投与发行人及夏军、夏硕、王锐利、浩通投资签署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2014年度、2015年度业绩目标及未达标补偿,徐高创投享有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限制出售/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并购收益安排、股份赎回权、清算权、经营决策权,并约定相关权利在提交合格IPO申请时终止、若申请未获通过或撤回则恢复效力。因2014年、2015年承诺业绩未实现,夏军后续与徐高创投签署业绩补偿协议及展期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