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东亚机械:注册稿披露前次IPO警示函涉及事项整改、内部控制有效性及违法建设责令改正事项对发行上市条件的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1-05-19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前次IPO于2016年12月申报、2017年10月接受现场检查、2017年12月撤回申请,2018年3月被中国证监会出具警示函。警示函涉及实际控制人向总工程师支付100万元、通过个人账户办理与发行人相关业务、关联方交易披露不完整、供应商返利跨期核算等事项。注册稿同时披露发行人曾因湖里区海天路相关房产违法建设事项收到责令改正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