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傲伦达:发行人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因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 · 2021-05-13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公告,因未能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规则,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全国股转系统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法律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 · 2021-05-13 · 终止(撤回)
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公告,因未能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规则,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全国股转系统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