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宏昌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银行借款转贷、关联方代收货款及个人卡代付工资等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注册稿补充披露了原因、整改及内控执行有效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5-1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宏昌科技
审核编号
1000526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256页至第1-1-264页;第1-1-285页至第1-1-290页;第3-3-1-15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实际控制人周慧明拆入资金、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兰溪中元拆出资金、通过兰溪中元及兰溪伟迪获取银行转贷资金、通过周慧明代收货款、通过周慧明和公司出纳代付员工工资等情形。2017年公司向兰溪中元拆出资金期初数3,619.53万元、借出4,600.00万元、收回8,219.53万元;通过关联方兰溪中元转贷合计4,800.00万元,通过兰溪伟迪转贷1,500.00万元;2018年至2020年通过周慧明代收货款分别为14.70万元、14.15万元、0万元;2018年至2020年个人卡代付工资分别为174.80万元、22.71万元、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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