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视科新材:发行人2017年末通过新视客光电收购江苏潮华、丹阳鸿江、江苏视客经营性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涉及实际控制人亲属或关联方资产收购。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5-11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江苏视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视科新材
审核编号
100101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3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7年12月31日,新视客光电分别与江苏潮华、丹阳鸿江、江苏视客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按评估值购买三家公司镜片生产机器设备、原辅材料等经营性资产,成交金额合计5,746.52万元,占发行人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118.93%,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江苏视客由实际控制人之一刘建中控制,江苏潮华、丹阳鸿江亦与刘建中亲属关系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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