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百川环能: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部分投资人之间曾存在对赌协议,部分对赌安排虽已终止但保留首发失败情形下特殊股东权利恢复条款。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04-2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6年至2019年,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与苏州熔拓、熔拓达兴、张中楠、红杉资本及战新基金签署对赌协议,就投资及投资后权利保障作出约定。相关投资人确认回购条款等特殊股东权利已解除,但仍保留未成功上市情况下相关特殊权利恢复条款;发行人不是对赌协议相关义务的当事人,若发行人成功上市,相关对赌条款不再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