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精密科技:发行人前身历史股权转让中,大显股份两次协议转让所持精密轴有限股权未履行国有资产评估程序并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参考依据,存在程序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1-04-2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前身精密轴有限的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过程中,大显股份两次协议转让所持精密轴有限股权未履行国有资产评估程序并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参考依据。大连市国资委于2018年4月27日出具《关于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函》,确认两次股权转让价格均高于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符合当时股票上市规定及上市公司惯例,未发现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情形;该等股权转让已履行完毕,相关当事人书面确认不存在任何纠纷和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