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肇民科技:发行人2018年12月收购同一控制下企业肇民动力,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目的为整合相似业务、避免同业竞争并规范关联交易。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1-04-2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8年12月,发行人将实际控制人邵雄辉控制的肇民动力并入公司。肇民动力被收购前一年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占收购前发行人相应指标比例均不超过5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前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交易完成后,肇民动力相关专利、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