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肇民科技:发行人生产经营场所均为租赁取得,其中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房产及部分用于仓储的临时建筑物,存在租赁厂房相关法律风险披露。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1-04-2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肇民科技
审核编号
100036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8页;第1-1-125页至第1-1-126页;第3-3-1-26页至第3-3-1-2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及子公司肇民动力依靠租赁房产进行生产经营,租赁的生产经营场所均已办理租赁备案,并与出租方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与厂房租赁方发生争议或纠纷,厂房亦未因产权瑕疵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及子公司未拥有自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共租赁房屋9处,已就所有经营性租赁厂房办理租赁备案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承租的三处经营性租赁厂房中存在部分用于仓储的临时建筑物,面积约5,07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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