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荷花:2017年通过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财务人员个人银行账户代收代付经营款项,涉及财务内控规范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4-21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出于日常业务操作便利和习惯,公司于2017年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财务人员名下两张银行卡账户进行日常经营款项收支的行为。两张银行卡分别于2017年7月和2017年12月停止使用,并于2018年3月和2018年8月注销。2017年上述两张银行卡代收各类款项253.51万元,代付经营性费用支出及采购款162.44万元,分别占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0.91%和0.68%。相关流水均有记录并已在财务账目反映,调整后财务核算真实、准确,不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粉饰业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