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想念食品:发行人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曾签署含股东特殊权利、业绩承诺、出售权等内容的对赌或类似安排,申报前已签署终止协议,但相关终止安排约定在上市申请未获受理、撤回、被驳回或未在约定期限完成上市批准等情形下可恢复效力。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04-13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想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想念食品
审核编号
100096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8页至第1-1-59页;第3-3-1-2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7年9月15日,发行人、想念控股、孙君庚、熊旭红等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权利协议》,约定优先购买权、跟随权、出售权、股份保留权利、特定转让限制等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同日,想念控股、孙君庚、熊旭红、孙宇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发起人承诺协议》,约定业绩承诺、出售权等股东特殊权利条款。2020年2月22日,想念控股、孙君庚、熊旭红与前海基金、中原前海、方舟基金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业绩对赌及股东特殊权利条款。2020年7月或8月,相关各方分别签署终止协议。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赌协议或其他类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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