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蕾奥规划:王富海通过直接持股、蕾奥合伙及股票表决权委托控制发行人表决权,实际控制人认定及控制权稳定性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4-0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报告期初至申报稿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富海。王富海直接持有公司14.59%股份,并通过蕾奥合伙间接控制公司10.92%股份表决权;2016年9月30日及2019年9月20日,相关股东将其所持股份对应表决权委托王富海行使,王富海可实际支配公司70%以上表决权,控制公司71.95%的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