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祥源新材: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关联担保、关联租赁、关联方资金拆借、购买服务、收购深圳英孚股权等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3-2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发行人与汉川中盛、苏州贝斯珂、王胜华等发生关联销售、采购或劳务交易;实际控制人魏志祥、魏琼及汉川中盛等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从魏志祥、魏琼、汉川中盛拆入资金,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结清关联方拆借本金及相应利息;东莞艾泰于2019年12月收购魏志祥、魏琼实际持有的深圳英孚10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