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远大住工:发行人及部分子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且部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0年度到期,存在复审未通过导致税收优惠变化及税款追缴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1-03-18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远大住工
审核编号
100096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2页至第1-1-43页、第1-1-384页至第1-1-385页;第3-3-1-1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及多家下属子公司经政府主管机关批准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和郴州远大、安徽远大、湘潭远大所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0年度到期,四家公司已启动复审申请,并暂按15%优惠税率预提预缴2020年企业所得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还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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