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帅股份:发行人设立、历次股权变动、外资股东事项、吸收合并及整体变更的合法合规性,以及是否存在股权代持、特殊安排或税务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1-03-1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前身恒帅有限于2001年2月由恒帅微电机厂与澳大利亚联合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外资股东出资事项已取得商务主管部门批复确认并履行相应程序;2014年外资股东将25%股权转让给俞国梅;2018年9月恒帅有限吸收合并宁波恒洋并完成工商变更,宁波恒洋注销;2019年8月恒帅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税务机关证明发行人及全体股东在历次增资、股权转让、吸收合并及整体变更过程中已履行相应缴纳、代扣代缴或备案义务,不存在违反税收相关法律法规或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