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志特新材:公司曾因未按时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 · 2021-03-1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7年4月27日,公司发布2016年年度报告无法按期披露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17年5月2日,公司因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股票自该日起被暂停转让;2017年6月9日,公司补充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7年6月23日,因公司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董事长高渭泉、董事会秘书温玲被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