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志特新材:注册稿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及附属公司存在尚未了结的境内外诉讼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1-03-1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境内诉讼方面,发行人作为原告起诉武汉瑞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案号为(2020)鲁0791民初1542号,诉请支付拖欠的铝模板租赁款、补料款、外墙保温加固体系租赁款697,197.99元、违约金700,000元及超期租赁费1,200,000元;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发行人部分诉讼请求,发行人上诉,二审尚未开庭。境外诉讼方面,马来西亚志特因Pentagonia Gemilang Sdn Bhd未及时支付铝模板销售款,于2017年8月16日向沙亚南高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8年6月5日法院判决被告及相关方应于2021年5月21日前分期支付2,635,657马来西亚令吉货款,马来西亚志特有权收回相关项目剩余铝模板。截至2020年12月31日,PG公司尚未支付上述款项,马来西亚志特已提起对PG公司的清盘程序,并对PG公司的担保人提起破产申请;另有SM公司与PG公司之间涉及相关铝模板所有权争议的诉讼,马来西亚志特已申请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