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柠檬微趣:发行人与北京市文化创新工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办公租赁未办理房屋租赁相关行政备案手续,存在法律瑕疵及被罚款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1-03-08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北京柠檬微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柠檬微趣
审核编号
100043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73页至第1-1-175页、第3-3-1-2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经营场所均为租赁房产,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办公房产均向北京市文化创新工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出租方已提供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发行人与北京市文化创新工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办公租赁未办理房屋租赁相关行政备案手续,存在法律瑕疵,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该等瑕疵受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罚款的法律风险。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该法律瑕疵不影响租赁合同法律效力,公司及子公司有权根据相关租赁合同使用该等房屋;发行人与出租方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租期截至2022年,办公场所仅作办公用途,当地存在其他同类办公场所可供租赁或替换,发行人固定资产较少,可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前提下较快完成搬迁。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