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线上线下:发行人因发送含有虚假的发送端代码的短信息受到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的行政处罚,该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及本次发行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 · 2021-03-03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9年11月6日,江苏省通信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通罚字〔2019〕5号),认定发行人从事发送含有虚假的发送端代码的短信息,违反《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条,对发行人给予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除上述处罚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处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