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贝泰妮:红杉聚业投资协议项下特殊股东权利及对赌协议恢复条款的终止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02-2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招股说明书披露,贝泰妮有限、诺娜科技、臻丽咨询、重楼投资、哈祈生、实际控制人GUO ZHENYU(郭振宇)与红杉聚业曾签署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红杉聚业享有估值调整、清算优先、优先认购、优先购买和共同出售、回购、反稀释、领售、董事会观察员、董事会及股东会特别权利等特殊股东权利。2020年4月26日,各方签署上市前终止特殊股东权利协议,约定上述权利自提交A股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自行终止;但除估值调整权利及领售权以外的其他特殊股东权利,在主动撤回、未被受理、被终止或否决、批文失效等情形下重新生效。招股书同时披露,各方之间不存在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对赌、回购、估值调整或类似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