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洲特材:发行人及江苏新中洲存在劳务外包协议实质为劳务派遣的情形,且部分派遣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需关注劳务派遣合规性及用工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1-02-2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8年,中洲特材与上海嘉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署《劳务外包协议》,文件披露该协议虽名为劳务外包,实质为劳务派遣。2018年中洲特材使用派遣人员3人,占用工总数0.78%;2019年使用派遣人员22人,占用工总数5.50%,其中13人缴纳社会保险、9人未缴纳社会保险,22人均未缴纳住房公积金。江苏新中洲2018年、2019年分别使用派遣人员4人,占用工总数分别为1.49%、1.47%,均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